「本文来源:宁夏日报」
从土地权改革推行伊始,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段赟便一直在学习思考中宁县如何创新市场化供地机制。
按照相关土地政策规定,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商业用地为40年。随着新产业、新业态的不断出现,时限短、节奏快、成本小的用地模式越来越受到中小微企业的青睐。
中宁县是全区创新市场化供地机制的试点县。今年,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将辖区中小微企业仔细地“筛”过一遍,从这些企业的用地项目、产业类型、建设需求等方面出发,以盘活增值为目标,向企业负责人宣传弹性年期、土地租赁、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并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为后者量身提供用地政策。
了解到弹性年期后,中宁县宁华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海东算过这样一笔账:企业用地规模约为亩,以出让20年为限,仅土地出让金一项就能节省多万元。
“在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内,我们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将工业用地一次性出让50年的固有方式,拓展为多年期、多方式的弹性年期,不仅有效减轻了企业用地压力,也将‘沉睡’多时的土地资源彻底盘活。”段赟说,目前,中宁县已有7家用地企业选择弹性年期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当.09亩土地变为企业资产后,中宁县先后实现土地出让收益.25万元。
在中宁县省道南侧、国道东侧,一处占地面积约36亩的空地上,挖掘机正在轰鸣声中作业。不远处,几名工人正一锹接一锹地用水泥抹平脚下台面。这片荒废了近3年的土地,竣工后将成为一座加油加气站。
宁新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崔金齐回忆,8年,企业以一份机动车检测站的建设申请依法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但随着后续发展规划的调整,机动车检测站项目搁浅,这块土地也随之闲置至今。
土地权改革开始后,中宁县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主动上门,鼓励企业对该宗土地进行盘活再利用。通过引进项目的方式,将其彻底盘活。“现在正抓紧时间施工,计划今年10月就可以投入使用。”崔金齐说。
位于中宁县丰安南街的原红宝综合批发市场项目建设现场,4宗多亩的低效土地则是另一番光景。数栋住宅楼正拔地而起,工地现场一派繁忙的施工景象。
放在半年多以前,宁夏红宝农特产品有限公司负责人付光利怎么也不会想到,这片被企业闲置多年的4宗土地,可以通过调整土地用途及容积率等方式,再度运转起来。土地“活”了,企业长久以来的资金压力也减轻许多。
“这些批而未供和未利用的闲置土地,既是影响新建项目报批的障碍,也是亟待挖掘的‘富矿’。”段赟说,土地权改革以来,中宁县在详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出台《中宁县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方案》和《中宁县闲置土地及低效用地处置方案》,为每个闲置低效地块“量身定制”盘活出路,推进低效土地“再开发促增值”。仅通过新上项目一项,便使该县17宗.62亩批而未供的土地“苏醒”,获得土地资产红利.91万元。
截至目前,我区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32万亩、闲置土地0.69万亩,在强化地方政府节约集约用地主体责任的同时,也一定程度地提升了当地土地开发利用率。
对于定期深入市县区查看各地土地权改革推进进展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相关负责人冯亮而言,中宁县的这种尝试无疑是值得鼓励和期许的,这也是今年以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坚持“亩均论英雄”的用地导向,在全区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后的亮点和成果。“组成工作专办的意义就在于,不仅可以深入市县了解创新市场化供地机制的具体情况,还能和基层自然资源部门的同事一起分析原因,查摆问题,积极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同时,中宁县盘活闲置低效用地的做法对全区具有示范借鉴意义。”冯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