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12日,中宁县枸杞产业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举报,称宁夏某某公司存在涉嫌侵犯“中宁枸杞”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通过核对“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户名单,确认该公司不是“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户,执法人员随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该公司登记信息进行了查阅调取,对举报材料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查阅核实。4月13日,中宁县枸杞产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联合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分两路前往银川市和中卫市开展现场调查,通过对该公司和其供货商位于银川市和中卫市的生产经营场所的调查,证实了其确实存在侵犯“中宁枸杞”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事实。根据初步调查取证,遂向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对接举报,经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现场检查确认,宁夏某某公司g牛皮纸枸杞独立包装袋、g枸杞塑料包装袋、g枸杞包装铁盒、g、g枸杞包装礼品盒,均未得到“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持有人授权使用,全部为侵权产品,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立即对上述产品依法进行扣押,并立案查处。
下一步,中宁县枸杞产业综合执法大队将加大“中宁枸杞”品牌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犯“中宁枸杞”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维护“中宁枸杞”区域公用品牌形象,推动中宁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撰稿人:张秀萍田军仓)
联系人:张秀萍
工作单位:中宁县枸杞产业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方式:-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