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明礼,普法医愚,法育未来”,为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拓宽普法渠道,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使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中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邀请中宁县第二中学的师生走进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庭审,与真实案件“零距离”接受普法教育。
年10月被告人严某在某餐厅就餐时因就餐人员说话声音大,便与其发生争吵,后严某心中不满随回家拿水果刀在街上将被害人致伤。年1月,被告人严某在餐厅就餐不予结账,老板索要餐费被其殴打。同年9月被告人严某在酒馆喝酒无故辱骂店内顾客,店老板上前劝阻,被告人严某恐吓、威胁、砸店,致使该店无法正常经营。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严某多次随意殴打、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寻衅滋事罪。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旁听,现场观摩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更加深刻的体会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明白了寻衅滋事的社会危害性,表示要时刻守牢法律的红线。
中宁县人民法院切实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年以来开展校园巡回法庭5次,邀请师生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审理4次,让师生身临其境感受法律的威严。下一步,中宁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增强司法机关与教育机构的良性互动,持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预防青少年犯罪,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法
官
提
醒
五一小长假将至,不少同学已经做好了五一出游的准备,旅途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纠纷,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和心理发育关键时期,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必须提高认识,遇到问题不可义气用事,遇到问题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谨防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特别声明
中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