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依法将下列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社会曝光。
麒麟法院在此郑重提醒,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01
姓名
龚兴林
身份证
号码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案号
()云民初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元及利息
住址
曲靖市麒麟区寥廓街道曲靖百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南路号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02
姓名
刘小才
身份证
号码
53196309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案号
()云民初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68元及其他
住址
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长河北村八组69号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03
姓名
邓行
身份证
号码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案号
()云民初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元及其他
住址
昆明市官渡区曙光小区曙光路北段17号3单元室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04
姓名
刘绍波
身份证
号码
53197502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案号
()云民初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15元及其他
住址
麒麟区丰登社区第四居民小组号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05
姓名
范开元
身份证
号码
X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案号
()云民初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元及利息
住址
宣威市倘塘镇法宏村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06
姓名
赵小飞
身份证
号码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案号
()云民初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元
住址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冶金小区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07
姓名
张琼芬
身份证
号码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案号
()云民初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元及利息
住址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闽南三区3-22号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08
姓名
陈明龙
身份证
号码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案号
()云民初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元及利息
住址
曲靖市富源县富村镇祖德村委会白果树村下坝集体土地上,地号:独-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09
姓名
王德兵
身份证
号码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案号
()云03民终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87元
住址
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鑫源社区下村号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10
姓名
李正云
身份证
号码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案号
()云民初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元及利息
住址
曲靖市麒麟区三江大道冯家冲小康城2幢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11
姓名
尹凡
身份证
号码
X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案号
()云民初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万元及损失费
住址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财富中心7幢号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12
姓名
张八英
身份证
号码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文号
()云民初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万元及损失费
住址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和平西路胜峰花园2幢2层4-号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13
姓名
刘金飞
身份证号码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文号
()云民初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元及利息
住址
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与珠江源大道交叉口(临江花园)一组团1幢第3-4层4-号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14
姓名
翟树金
身份证
号码
53220119630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文号
()云03民终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元及利息
住址
曲靖市麒麟区珠街庄家屯第四小组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15
姓名
赵泽宇
身份证
号码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文号
()云民初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5元及利息
住址
曲靖市马龙区通泉镇启秀街号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16
姓名
董其明
身份证
号码
X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文号
()云民初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元及利息
住址
曲靖市麒麟区麒麟西路号5栋2单元室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17
姓名
李章林
身份证
号码
532198608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文号
()麒民初字第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元及其它
住址
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街道张三口建材广场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18
姓名
丁艳
身份证
号码
53198611
执行案号
()云执号
执行依据文号
()云民初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
6.99元及其它
住址
曲靖市麒麟区红庙一组3栋1号
对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惩处措施?
最严厉的是刑事处罚,《刑法》中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即使构不成刑事犯罪,最高法院也联合其他相关部门采取了各种措施对老赖进行惩戒和打击。比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进行信用惩戒。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
年1月20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44家单位又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实施55项限制惩戒。其中有行业准入限制、高消费行为限制等惩戒措施。高消费行为限制就是我们俗称的“限高令”,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如果要出行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不得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等等。
在社会征信体系逐步健全的过程中,应多借助互联网信息应用技术的手段。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其目的是通过曝光,对失信被执行人施加信用惩戒,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这里,
再次提醒广大失信被执行人,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继续狂奔了!
请尽快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