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制定出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

近日,中共中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制定出台《中宁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办法明确,按照部门职能、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和经济活动规模,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ABC分类管理。A类为县委和政府管理的下属单位较多,承担重要经济管理职能,掌管使用财政资金额大,建设项目较多的部门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以及县委政府管理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干部。B类为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C类为县委和政府管理的下属单位较少,掌管使用财政资金数额较小,建设项目较少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办法规定,A类实行“任中必审加必要的离任审计”,一般任期满2年应该安排任中审计。在任期内没有安排任中审计的在离任时应该安排离任审计。B类实行“离任必审,适当安排任中审计”,一般离任时应当安排审计,如果超过3年仍然在任,应当安排一次任中审计。C类以办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手续为主,根据干部管理的需要,可以适当安排任中审计或离任审计。

办法同时对优先安排审计,不再安排审计,审计对象提出、确定等程序和要求,审计组织方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中宁县审计局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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