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平安宁夏」
近期,中宁县公安局侦办的王某辉等8人涉嫌偷越国(边)境案在中宁县人民法院宣判,其中6名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拘役刑事处罚,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免于起诉。
该案的顺利侦办和审判,有力地震慑了偷越国境违法犯罪,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贡献了中宁公安力量。
年1月,中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经过摸排发现王某某、郎某等人在没有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结伙从中宁到云南省瑞丽,后从瑞丽边境偷渡至缅甸的线索。
经查,年2月,袁某某以到缅甸打工能够获得高额报酬为由,提议让王某某找人偷渡至缅甸打工,王某某先后联系郎某等8人在中宁一宾馆内商议偷渡缅甸事宜,后王某某带领郎某等8人从银川出发,经云南瑞丽边境偷渡至缅甸。
刑侦大队遂决定对王某某、郎某等人以偷越国边境案立案侦查,并紧急成立工作专班,在短时间内就将8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分子如实供述了他们为了挣高额工资,铤而走险结伙偷渡出境,在缅甸从事电信诈骗犯罪的事实。
目前,中宁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做出判决,8名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1、凡是由边境管理区出入国(边)的人员,必须凭出入境有效证件通行,偷渡即是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对偷渡人员打击处理。
2、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犯罪分子会以国外高薪职业、不限学历、包机票、包食宿、上手容易、轻松赚钱等条件诱骗、招募国内人员偷渡到缅北等地参与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切不可轻信此类信息,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成为诈骗犯罪的帮凶。
来源/平安中宁
编辑/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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