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宁夏日报」
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联合水务部门,实地巡查黄河河道。
近日,贺兰县检察院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时发现,位于立岗镇永兴村引黄垫方渠补水泵站、京星农场南、北滩泵站均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无用水计量装置,违法抽取黄河水,造成黄河水资源浪费……“当时我们看到也很吃惊,无节度乱用会影响黄河水的整体使用,也会造成水资源的极大浪费。”8月20日,贺兰县检察院干警说。
检察干警实地走访发现,非法扬水泵站共有两个:立岗镇永兴村引黄垫方渠补水泵站年建成使用至今,为永兴村余亩稻田补水,始终未办理取水许可证,且取水口也未安装取水计量装置,长期非法取用黄河水;京星农场南、北滩补水泵站属一级取水两级扬水泵站,年平均取水量为73.2万立方米,主要承担农田灌溉补水作用,现受水农田面积约多亩,但该处泵站自建成投入使用至今未办理取水许可证且未安装取水计量器具。随即,贺兰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用水单位公开宣告送达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严格执行水资源保护制度,杜绝无证取水。目前,贺兰县水务局已经协调两个用水单位调配用水指标,向自治区水利厅递交取水申请和水资源论证报告。
近年来,宁夏检察机关持续开展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黄河流域水污染、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破坏水资源等违法行为重点监督。在最高检和水利部部署开展的“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宁夏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河长办、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工作中形成“检河牵手、各有侧重、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综合使用建立问题清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联合实地督导检查、及时跟进监督、验收合格销号等多种手段整治“四乱”问题。在该专项行动中,宁夏河长办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件,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线索件,立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份,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公里,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6.5万平方米,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4.6万吨。
近日,中宁县检察院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回头看,在对辖区内黄河流经的宁安、石空等乡镇实地巡查中发现,部分乡镇黄河中心滩依然存在群众乱占、乱种的违法行为。据了解,在黄河中心滩种植农作物,不仅会妨碍行洪,而且使用农药和化肥等还会对水域造成污染。随即,中宁县检察院向宁安镇、石空镇和舟塔乡等5个乡镇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5个乡镇负责人表示,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黄河中心滩禁种的工作,努力保护黄河流域生态。
此外,为形成黄河生态保护合力,自治区检察院与公安厅、河长办联合会商,共同建立了“河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办、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职能优势,实现业务监督、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有机衔接,加大社会公共事务中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力度。今年,依托“三长机制”,自治区检察院与水利厅又联合开展了“黄河干流宁夏段取水工程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黄河宁夏段非法取水现象开展整治,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促进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利用。(记者杨超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