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会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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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民事检察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衔接,推进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近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与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会签了《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联系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该《制度》明确了检、法、司三家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以及民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的案件类型,并重点对检、法、司三家如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作了详细规定。《制度》特别强调人民检察院对于决定支持起诉的案件,应当制作《支持起诉书》,向人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同时,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并将《支持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送达法律援助中心,畅通弱势群众援助渠道。

《制度》还规定检、法、司三家分别选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沟通,就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对接,做到信息共享。并建立支持起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交流,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确保该《制度》高效运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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