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教育局出台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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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双减”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工作提质增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就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

优化学校空间布局。各县区要按照“十四五”期间城乡义务教育布局规划,严格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优化学校空间布局,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与区域人口变化特别是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划片入学需求。

扩大学位供给保障。加大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抓好新建、改扩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质量提升工作。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结对帮扶、强校带弱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距,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全面落实招生入学政策

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各县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分局(以下称“直属分局”)要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从实际出发,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各县区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市属小学招生片区由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分;市属初中片区(详见本《意见》第五项“市属初中招生工作安排”)以外的区域由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分招生区域。

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县区要统一使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要加快推进市、县(区)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健全有序录取机制。各县区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实行逐步加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措施,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

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各县区教育局和直属分局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地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经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区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落实免试入学规定。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所有初中和小学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不得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已经批准设立的实验班,实行实验班年审备案制,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

妥善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两纳入(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各县区教育局和直属分局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属地教育局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各县区教育局和直属分局要积极宣传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公布服务(咨询)电话。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各县区教育局和直属分局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落实“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应入尽入。

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河南省教育厅、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教人〔〕41号)要求执行。

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管理

招生对象及要求。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条件不成熟的县区或市属学校可放宽至六岁半)。各小学严禁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公办初中、小学组织报名入学前,要对招生片区内入学学生的常住住址和户口进行审验,常住户口与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常住合法居住地(住宅性质)保持一致的,学校方可接收其入学。特殊情况由学校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处理。严禁公办初中、小学跨招生片区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严禁任何公办小学与幼儿园实行对口入学。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占坑班”。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初中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教育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严禁招收小学尚未毕业的学生及学籍不在六年级的学生。根据“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各县区教育局要依法保障所辖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前做好初中招生的相关工作,加强对所辖区域内初中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如果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学校规定的招生报名审核时间到招生片区内小学、初中审核报名,视为主动放弃儿童在该学校上学资格。

招生程序。(1)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7月10日。学生家长在学校要求时间内通过注册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平台登录有问题直接拨打所报学校电话询问),学生只能选择招生片区内的一所学校进行网上报名,不按招生片区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填报学生基本信息、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户籍和房产信息等。招生学校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安排学生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网上报名、网上登记虚假信息或与现场报名提供的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禁止任何学校出现提前招生或提前收取学生费用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负责人严厉追责问责。严禁招生学校或毕业学校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替代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学校审核入学资格时间为7月11日—7月25日。具体审核时间由各学校自行确定,但不得少于3天。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分局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于6月25日前在单位门口显著位置公告招生方案、招生计划、片区范围、网上报名时间、资格审核时间、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报到时间等内容。各小学、初中要对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特殊情况将相关材料提供给公安、自然资源、房管等部门核实,必要时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处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所在片区学校进行现场入学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在该学校入学资格。提供虚假证件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网上发布录取结果时间为8月10日前。学生家长可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查看学生录取信息。各学校对在本校注册报名不符合学校录取条件的学生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并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驳回该生报名信息,以免影响学生到其他学校就读。市属各学校于9月20日前将录取花名册报教育局存档备案。

遗留问题处理时间为8月10日—20日。网上注册报名未被相关学校录取的学生,带相关证件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不满的学校。

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临颍县、舞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和程序可参考市区学校招生安排进行。

严格控制班额招生。各县区要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大班额较重的县区要切实完善工作措施,合理制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招生计划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加强招生入学学籍管理工作。各县区要加强学籍管理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省教育厅开发的学习培训平台(网址:gzgl.haedu.gov.cn),定期组织辖区学籍管理员开展学籍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认真完成学习培训任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明确岗位职责。各县区教育局和直属分局负责制定辖区内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片区、组织实施招生等工作,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联合公安部门做好学生及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和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居住状况的审查工作,把好“户籍迁移”关,防止为“择校”而虚设、挂靠、迁移户籍;联合不动产登记部门做好学生及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信息核查工作;联合人社、工商部门做好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材料(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证明)核查工作;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对招生全过程和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工作。各单位要把做好义务教育招生作为促进社会公平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工作内容,摆上重要位置,以破解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从治理择校、消除大班额、控辍保学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入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市属初中招生工作安排

招生计划。年市属初中计划招生个教学班,各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如下:

市实验中学:24班

市第二实验中学:20班

市第二初级中学:12班

市第三初级中学:24班

市第五初级中学:24班

市外语中学:14班

市体育运动学校:2班

市育才学校初中部:2班

片区划分。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市区初中分布、规模和生源分布情况,相对就近划定市属初中学校招生区域。

市实验中学东校区:舟山路以东——沙河以北——龙江路以南(沙北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市实验中学西校区:嵩山路以东——舟山路以西——淞江路以南——沙河以北。

市第二实验中学南校区:沙河以南——澧河以北以西——白云山路以东;白云山路以西——澧河以北——沙河以南,澧河沿王屋山路向北——月湾湖东路向西,宝塔山路向北至至沙河以东(不包括西城区西河村)。

市第二实验中学北校区:祁山路以东——龙江路以南——嵩山西支路以西——淞江路以北;祁山路以东——淞江路以南——嵩山路以西——沙河以北(注:户籍、房产在该区域内,同时在该区域内小学就学的小学毕业生,执行郾城区制定的招生政策)。

市第二初级中学:澧河以东——五一路以西——沙河以南——湘江路以北;五一路以东——交通路以西——沙河以南——人民路以北。

市第三初级中学交通路校区:五一路以东——铁路以西——沙河以南——人民路以北。

市第三初级中学峨眉山路校区:澧河以南——漯舞路西北——白云山路以东(包括三里桥、何王庄两村原住村民子女)。

市第五初级中学泰山路校区:白云山路以东——铁路以西——湘江路、漯舞路以南(干河陈乡所辖区域)。

市五中交通路校区:五一路以东——铁路以西——人民路以南——湘江路以北。

市外语中学:铁路以东——沙河以南——银鸽大道以西——人民东路以北;铁路以东——中山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南——南环以北。

市体育运动学校、市育才学校初中部在教育局指导下自主招生录取。

编辑:李宜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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