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徐汉雄
近日,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恩和派出所接到一名14岁女孩报警,称自己被家人强迫出嫁。派出所联合司法所、镇妇联立即出警,赶往新郎家中。经过详细询问,巧妙而迅速将女孩带离婚礼现场,阻止了一场隐患重重的违法婚姻。(据12月8日《人民日报》客户端)
民警将双方家长请到派出所调查了解到:女孩父母在没有经过女孩同意的情况下,将女孩许配给陌生小伙,并收了25万元彩礼,购买黄金首饰,举行订婚仪式。经普法教育,双方父母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达成和解协议,女方将女儿领回,退还给男方25万元彩礼,成功化解了一场婚约财产纠纷。
此事令网友感到不可思议: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事,这是嫁女,还是卖女?
14岁少女被迫出嫁,实际是农村早婚现象的投射。年2月,一则名为“广西宾阳13岁新郎迎娶16岁新娘”的网帖在社交媒体上走红。新郎回应称,他是广西马山县人,已经年满16岁,13岁系谣传,二人系真心相爱,但暂无要小孩的打算。并称,这门婚事得到了双方家属的认可,所以才办了婚宴。新娘也证实了这一说法,表示男友上完初二就不读书了,已经在南宁打工2年,自己上完高一就不读了,“我们认识1年多了,结婚是迟早的事,所以就把喜酒办了”。虽然暂时未达到法定领证年龄,但到了年龄就会去领证。
根据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结婚,未满法定婚龄结婚的,属于非法婚姻,婚姻无效。从“男孩迎娶16岁新娘”一事来看,当事人似乎知道这一规定,却避开了这一规定,即先结婚,后领证。“14岁少女被迫出嫁”也是如此,只是举行订婚仪式,并没有领证。
这种模式在农村比较常见,双方按传统习俗,走了一定的程序,诸如媒人之约、父母之命,告之亲朋,摆了结婚酒席,就算是完成婚姻大事了。结婚证可有可无,亲朋认可就行。这种无视法律规定的婚俗,正是早婚现象得以存在的原因之一。
法律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结婚自愿,离婚自由”“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原则等,但这些法律知识在一些农村地区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普及,或明知有法律规定却还是按习俗办事,孩子的婚姻大事由父母说了算。这其中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诸如“早栽田早收谷,早结婚早生子早享福”,对家长来说,孩子早结婚,自己也早点完成一宗任务,了却一个心事。也有人认为,早结婚就意味着早立业,孩子成家了,又有了一代人的希望。
早婚的隐忧是显而易见的,男女双方还缺乏独立能力,心智也不成熟,难以担负对下一代的抚养、教育责任。如果是父母包办的婚姻,也缺乏感情基础,婚姻失败风险高。因此,早婚并不被提倡与看好。
避免“14岁少女被迫出嫁”之类的事情,需要基层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以保障青年男女的婚姻自由与人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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