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公布年第四季度查处的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云达(宁夏)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和人工费用,造成拖欠名农民工工资总计.万元。年12月16日,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将此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银川市新城吾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未将人工费用及时拨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造成拖欠余名农民工工资万元。年12月23日,银川市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年12月31日、年1月8日,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公司仍逾期未履行。
陕西辰嘉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承建中宁县微风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期间,拖欠名农民工94.万元工资。年11月10日,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年12月10日,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又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该单位仍逾期未履行。年1月6日,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根据国家和我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对以上公布的3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从严做出行政处理、处罚,其违法信息将推送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全区各级发展改革、法院、工信、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工会和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通报,对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请社会各界监督。(宁夏日报记者 马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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