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24日12时33分,运城市垣曲县报告1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
该阳性感染者系菏宝高速闻垣段垣曲服务区南区帮厨员,居住地为垣曲县皋落乡岭回前村。
初步流调其7日内活动轨迹为:
该感染者8月17日-22日每天上午(9:00—14:30)、下午(18:10—22:00)骑电动车从居住地出发到服务区上班,下班后回家无外出;
8月23日8时,从居住地出发到皋落乡卫生院做核酸,9:00—14:30、18:00—22:00骑电动车到服务区上班,下班后回家无外出。
请与该阳性感染者存在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尽快向所在的社区(村)或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全体市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严控疫情传播风险,尽快管控各类接触人员和风险点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社会面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年8月24日上午8时起,实行临时性全域社会面管控。管控期间,全县居民非必要不出县,原则上居家,实行交通管控。全县除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外(凭证通行),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二、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时,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听从所在乡镇(社区)的安排前往采样点,有序完成采样工作。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晋快检”采样码,采集过程中请全程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三、所有公共场所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景区景点、KTV、网吧、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棋牌室等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宾馆、客栈、酒店等不允许接待7天内有外县旅居史的人员;暂停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全县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
五、各类诊所、药店继续严格实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制登记销售。发现发热、咳嗽等有可疑症状人员,立即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六、各医疗机构加强病区管理,严格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的固定陪护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进入病房前须严格核查健康状况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7天内有县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进入病房担任陪护。
七、在区域管控范围内的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服务社区救治转运、核酸采样宣传发动、生活物资保障、社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八、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乡镇(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九、所有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流调工作,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相关信息,对未排查覆盖的涉疫人员,务必自觉主动报告,配合流调。
十、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全体在垣人员模范遵守执行以上措施,若有违规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时间暂定3天(8月24日8时﹣8月27日8时),随后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垣曲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8月24日
邯郸市邯山区疾控中心
关于紧急寻找初筛阳性郭某某、孙某某密接人员的公告
8月23日,邯山区在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2名初筛阳性人员郭某某、孙某某(系外省来邯人员),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8月18日初筛阳性人员郭某某、孙某某一行3人驾驶甘HL汽车由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出发,16:06在G30连霍高速甘肃古浪县G30线古浪匝道入口公路收费站卡口上高速公路,17:10转定武高速,20:14在宁夏吴忠市盐池县马儿庄服务区(中宁县好客家鸡排汉堡店)就餐,19日2:10在山西省汾阳服务区加油休息,4:09在山西省孝义服务区加油休息,8:20在山西省和顺服务区加油休息。
8月19日11:15在邯郸北站下高速,并采集核酸;11:50驾车医院二楼问诊,12:30到南堡中村新豪缘酒店办理入住。20日至22日在酒店无外出。23日6:00郭某某、孙某某在南堡乡卫生院进行核酸采集。
请在以上时间段在同地点到过此地的人员看到公告后,尽快主动向所在地乡镇、村(社区)报告,按政策落实管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不外出,不与他人接触,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刻意隐瞒、谎报行程,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
邯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8月23日
来源:山西晚报全媒体综合
垣曲融媒、邯郸发布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曹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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